法制網記者徐偉 實習生鐘偉偉辦公室出租 通訊員李富文
  污染環境、盜伐林木、非法捕獵……在利益的驅使下,近年來,三峽庫區的環境案件頻頻發生,致使庫區生態資源製冰機租賃受損嚴重。
  為保護三峽庫區綠水青山,近年來,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積極創新工作機制,構永慶房屋建環境保護案件“三審合一”審判工作機制,同時司法行政聯動辦案,有效保護了三峽庫區的生態資源。
  環保澎湖民宿審判庭助推環境保護
  萬州地處長江三峽庫區,素有生態涵養之中谷餐飲設備稱,近年來,當地各種環境案件頻發,嚴重損害了三峽庫區的生態資源。
  為保護庫區生態,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環保局進行了聯合調研,於2011年12月6日在萬州區法院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
  該法庭設立以來,對長江水資源、森林資源、大氣污染和其他環境保護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實行“三審合一”的集中管轄,並依法發佈環境保護禁止令,禁止非法捕魚、破壞森林、電磁幅射、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
  據介紹 ,2012年至今,萬州區法院共受理環境保護刑事、民事、行政非訴案件283件。2012年到2013年,共受理各類環境案件239件。其中,2012年受理89件,2013年受理150件,同比增長68.5%;
  同時,相關的數據還顯示:自法庭成立以來,轄區內民眾的環境維權意識不斷提高。
  據調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止,萬州區民眾通過“網上直通車”、電話,包括“三風熱線”、“陽光政務114”、區長信箱以及來人來訪等途徑向區環保局反映環境污染案件共計970餘件。
  其他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也採用信訪等方式進行反映,法庭轄區內的3件大氣污染環境民事糾紛中,全是訴諸來信來訪方式解決。
  “三審合一”利於司法尺度統一
  “在當前審判機制下,法官的專業知識水平不能完全適應日益複雜的案件審理需要。”在解讀目前環境司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時,萬州區法院院長盧偉是這樣說的,“這一難題促使我們通過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案件審判組織,以集中化專業化審判來提高環境保護案件的審判水平,保證案件質量。”
  2011年,重慶市高院制定下發了《關於集中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環境保護案件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努力構建環境保護案件“三審合一”審判工作機制。2011年率先在萬州成立的環境保護審判庭,是對“三審合一”審判機制的一個有益嘗試。
  在萬州法院轄區八個縣開展的環境保護能動巡迴審理也為開展該類案件集中化專業化審判積累了較好的實踐經驗。
  從審理實踐看,涉及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審案件和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均由轄區萬州區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審理,形成“三審合一”的環境保護審判體系,確保環境保護案件適用法律的相對統一。
  同時,從審理數據看,自環境保護案件集中審理後,刑事、民事、行政一審案件沒有改發回重審案件,沒有濫訴纏訪案件。該環境審判庭的9個基層法院的環境保護案件均由一個萬州區法院的環境審判審理,司法尺度也統一。
  這種“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突出了“專業審判、複合法官、環保團隊”的特色,審判人員更加穩定,審判組織更加專業,審判結果也得到更多尊重。
  據悉,萬州法院運用這種三審合一的審判機制,成功審理了多起環境保護糾紛案。
  例如,在一起非法採伐案中,59歲的謝德全被環境審判法庭判處緩刑,並被要求到指定的基地進行生態復綠管護,不僅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同時審判結果也得到了被告人的尊重。
  聯動辦案環境司法對接行政
  “我願意出錢購買魚苗放養到長江,彌補自己的罪過”“我也願意”在庭審中,成某、彭某兩人當庭真誠地表示。
  成某、彭某是重慶市巫山縣人,平時看到有一些人在長江大寧河裡電魚拿來賣,兩人覺得這個“買賣”很賺錢,於是決定也去試試。
  在法定禁魚期間,二人使用捕魚船、電瓶、升壓器、漁網等工具,在巫山長江大寧河,多次非法捕撈水產品。
  本以為可以穩穩噹噹的掙錢,誰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案發。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在庭審中,二人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真誠悔罪。同時,表示自願買1.2萬元的魚苗放養到長江,修複被自己破壞的水體生態,法官也對成某、彭某進行了環保教育。
  萬州區法院環保審判庭庭長陳偉表示,環保審判庭與行政機關組織非法電魚人員進行增殖放流,既是打擊犯罪、增強人民群眾環保意識的實踐需求,更是修複長江生態的審判探索。
  環保咨詢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亮也表示:“組織非法電魚人員進行增殖放流,是生態補償機制在實踐中的具體運用,是污染者付費,損害者補償的體現,旨在通過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方式來達到防止污染、保護資源的目的。”
  在實踐中,萬州法院認識到,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境保護的相關配套制度,就必須行政執法和公安執法的有效聯動方法。
  要建立環境保護的聯動式司法辦案機制,協調聯動成員單位依托電子政務信息網絡,堅持建立環境情報信息共享機制,做到各門協作配合的規範性、案件移送的及時性,並且進一步強化環保行政機關與環保司法機關之間的環保信息通道,加強環境司法部門和環境行政機關的合作。
  據介紹,除了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外,萬州法院還通過成立全國首家“環境司法研究中心”,開通環境司法論壇網站,選用環境司法專家陪審員,公告環境司法有獎徵文活動,召開三峽庫區環境司法與環境行政工作聯席會等一系列措施來為環保能動司法和聯動執法提供平臺。
  法制網重慶3月17日電  (原標題:重慶萬州法院創新司法機制護“三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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